一 探索中國獨特的社會基礎
為何中國未先產生資本主義?中國能否產生內生性工業資本主義?中國是否具有產生現代性的社會基礎?對于諸如此類問題的探索構成了中西歷史比較的研究核心。韋伯對于這類問題的核心論點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推論,自出現以來就不斷受到認可、追捧或者遭受批評、駁斥,這使得同類研究必須回應:不同的宗教倫理氣質,即“儒教的理性主義意指理性地適應(Anpassung)世界;清教的理性主義意指理性地支配(Beherrschung)世界” ,是否是導致中國未能產生資本主義的根源?而自20世紀80年代,柯文在《在中國發現歷史》中提出了“中國中心觀” 以來,越來越多的學者意識到,以西方為樣板的“資本主義”“現代性”“民族國家”來考據中國社會的發展與轉型,是無法觸及中國社會內在機理的:問題不應該是中國為何走不了西方的路子,而應該是中國情境下的發展意味著什么、轉型何去何從。于是,來自歷史學、社會學、人類學、政治學等學科或跨學科的學者們在兼與西方比較的基礎上,轉而探索中國獨特的社會基礎。這樣的探索十分重要,其為各類中國研究提供了反思依據,不論是對社會轉型機制的探究還是對治理體系、社會制度的獨特性總結,都是在這些探索的基礎上修正或重構知識體系。
孔飛力(Philip Kuhn)的《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正是這類探索的典型代表??罪w力分別從普通平民、各級官僚和帝國君主的視角講述了“中國悲劇性近代的前夜” 發生的妖術恐懼事件,而其中所體現的群體心理、社會邏輯讓讀者們從現實中感受到歷史的影子。周雪光即從“叫魂”事件所體現的“啟動運動型治理邏輯來叫停和整頓常規治理模式” ,結合周飛舟對“大躍進”的研究 、馮仕政對“國家運動”的概括 等提出了“運動型治理機制”??梢?,周雪光在理解中國制度運行上受到孔飛力的啟發,但與之仍有根本的不同??罪w力區分了專斷權力和官僚權力,認為這兩者并非韋伯所說的此消彼長,而是在中國的制度中彼此鑲嵌 ,而周雪光對于運動型機制和常規型機制的區分仍然有雙方對立的意涵,這也引發了后續學者對其的批判 ??罪w力試圖從西方社會上生長出來的理論出發,辨析中國社會與西方相比的邏輯差別,尤其是兩相分立的概念或范疇,比如常規和非常規并非對立而是過渡、調和的關系。他的學術思想和研究思路極大地影響了一批學者,包括《地方在中央:晚期帝都內的同鄉會館、空間和權力》(后簡稱《地方在中央》)一書的作者白思奇(Richard Belsky)。
白思奇于1997年在哈佛大學獲得歷史學博士學位,博士畢業論文《北京的士大夫會館:中國京城會館的社會與政治演變》(Beijing scholar-official native-place lodges: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evolution of huiguan in China's capital city)是在孔飛力和柯偉林(William Kirby)的指導下完成的。在其博士論文的基礎上,白思奇于2005年出版了《地方在中央》一書。其對中國會館的研究恰好處于各個學者對中國基層的、社會的、地方性的歷史和知識爭相探索之際。在從西方中心到中國中心的轉變下,這類研究的路徑也出現了轉向。簡化而言,這一轉向可以概括為從尋找“公共領域”到舍棄“公共領域”。在尋找“公共領域”的階段,學者爭相將哈貝馬斯筆下的“公共領域”進行延伸性解讀,并將這些解讀貼合到中國明清時期的歷史中,來描述和剖析那些“自發的”“社會的”組織行為,比如善會善堂 ,認為近代中國同樣具有“公共領域”。這些嘗試具有一定的意義,孔飛力就說道,“當代西方社會科學家將中國晚清和民國時期的法人社團和自愿結社等同于前現代的市民社會,這種做法同那些發現長時段的結構性進程比短期的外來沖擊影響在知識方面更加有意思” 。而在舍棄“公共領域”階段,學者們重新審視了這種嘗試,質疑了對于“公共領域”概念的使用,認為這樣的研究方式和分析結果是生硬的、不充分的,甚至根本是不適合的。 例如,夫馬進認為,這些套用“公共領域”概念的研究并沒有呈現足夠的資料來證實他們的觀點 。在《地方在中央》中,白思奇完全沒有提及“公共領域”,而是將會館作為中央與地方、君主與士人、國家與社會之間的聯結機制。耐人尋味的是,白思奇在第七章中認為,北京的會館具有法人社團(corporate)屬性 ,這反映出在多元主義(對公共領域、公民社會的尋找)之后,法團主義成為解釋中國運行機制的潮流。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白思奇選擇北京的士人會館展開研究,圍繞同鄉關系究竟是阻礙還是促進了中國發展的進程予以探討。在白思奇看來,這些士人會館是央地利益得以溝通、梳理、協調的渠道,并且在時局動蕩、時代變革中發揮了重要的組織機制作用,促進了中國的現代轉型??梢酝普摰氖?,在白思奇看來,這種央地聯結的中國機制并非落后的、阻礙發展的,其功能隨著社會轉型的進程而改變,會館所承載的同鄉關系印刻著中國社會的基礎。盡管這種社會基礎隨著中國的發展而轉型,但唯有厘清中國社會基礎的獨特性何在,探明其在不同時代中的轉變機制,我國社會科學才能夠在認識論和方法論上與時俱進,講出具有前瞻性、讓世界聽得懂的中國故事。這也是本文評述《地方在中央》一書的意旨。
二 會館、同鄉關系與現代性
與故鄉保持強烈的聯系是中國人一以貫之的文化特征。同西歐相比,中國濃厚的鄉土情結使得離開鄉村進入城鎮的旅居者更加注重血緣的連接和由此延伸出的同鄉關系。而同鄉會館正是這種同鄉關系的具體化代表。一方面,同鄉會館是由同鄉關系發展出來的組織化產物。另一方面,同鄉會館的變遷蘊含了同鄉關系對于中國社會發展的影響。因此,對同鄉會館的研究,既是對復雜又有力的同鄉關系網絡結構和運行模式的探尋,也是對中國如何走向現代的探索。
一個世紀以來,對同鄉關系與中國現代性關聯的探討充滿了突破與對話。早先時期,韋伯在研究中國會館的基礎上對同鄉關系提出了批判。他認為,中國人之間強有力的血緣意識和同鄉關系在城鎮旅居者身上不但沒有減弱,反而通過會館等鄉緣組織所進行的祖廟祭祀等儀式和互幫互助等活動得以加深。也就是說,同鄉會館及其所代表的同鄉關系阻礙了中國城鎮生長出具有現代性的社區和城市共同體,更加劇中國社會發展的滯后性和封閉性,并使中國的經濟發展陷入了“壟斷—落后—更加壟斷”的惡性循環。韋伯這一觀點對后續的中國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同鄉關系的落后性在接下來的半個多世紀里成為西方學界對中國研究的共識。但很快,不少研究有對之提出挑戰,認為“落后性”的標簽是西方中心的研究范式導致的。
兩位中國學者——竇季良和何炳棣,就分別從地方個案和整體史論的角度質疑了韋伯的觀點。竇季良和何炳棣都承認,中國文化中強烈的鄉土情結和同鄉情誼是中國同鄉組織得以緊密凝聚、并形成具有畛域色彩的地方利益團體的基礎。雖然兩位學者部分認同了韋伯對于中國同鄉會館的判斷,即同鄉會館尤其是其背后所代表的同鄉關系,在短期內對城市及國家的發展具有倒退性。但是在綜合了同鄉會館的長期發展和環境影響后,他們二人同韋伯分道揚鑣。竇季良和何炳棣都認為,中國人對同鄉關系的重視并非膠柱鼓瑟,而是會隨時間而變化:新的觀念會取代舊有的故鄉情結,甚至產生出促進國家現代性發展的特征。在具體研究過程中,竇季良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出發,認為在一種自然趨勢的影響下,支撐同鄉會館封閉性的畛域觀念會逐漸瓦解,城鎮中的鄉緣利益團體讓位于具有全民聯合性質的社區。何炳棣在吸收竇季良觀點的基礎上,對韋伯的回應則更為直接。他從韋伯所關切的經濟發展角度入手,提出近現代經濟發展中的理性化特征不僅不會被同鄉會館的封閉性所壓制,反而能夠融化保守的畛域觀念。在不斷的競爭和融合中,會館逐漸從地域性向貿易性轉化,最終形成“超地緣的同業組織” 。在何炳棣的眼中,中國的同鄉會館能夠并已經在清朝中后期開始釋放和順應經濟現代化的力量。這種內在的力量在沒有外界沖擊的情況下,也能促進中國從畛域有別走向“大群意識” 。
事實上,竇季良與何炳棣的研究,依然尚未脫離將中國看作一個整體進行考察的費正清式研究的特點,并離不開以“誓約社區”和資本主義等西方概念來評判中國現代性發展。但是,他們的研究卻暗含了這樣一個觀點,即中國具有自己內在的發展能力、邏輯和軌跡。這不單單是對韋伯觀點的質疑,同時也表現了對中國同鄉關系的探索正在試圖掙脫西方中心觀下“沖擊—回應”模式的影響。
羅威廉和顧德曼分別從城市社區自治和民族國家意識的角度對中國同鄉會館和同鄉關系的研究進行了拓展。羅威廉從城市治理的角度出發挑戰了韋伯的觀點,質疑了韋伯對中國同鄉關系的判斷。韋伯認為,中國的同鄉會館過于強調其地緣認同,不利于城市自治的實現。而羅威廉則通過19世紀漢口的案例否認了韋伯的這一論斷。羅威廉發現同鄉會館雖然仍具有服務于地緣關系的特征,但其在參與城市建設和管理中并不拘泥于自身“異地人”的身份和非故鄉的隔閡。這種異地同鄉會館主動承擔城市公共管理職能的史料在后續的研究中也多被發現和提及:會館主動對無主尸骸提供施棺和掩柩等善行 ;上海內各會館向地方政府捐贈用于日常行政、公益救助以及寺廟修繕等方面的經費 ;19世紀位于重慶的會館可以在地方政府主導下聯合成立類似于委員會的八省客長制度,參與城市公共事務 ;等等。對此,羅威廉總結到,中國人可以在保有鄉土情結的同時,建立起對旅居地的認同,二者并不沖突 。在在羅威廉研究之后,顧德曼進而提出,同鄉組織的存在非但不會影響來自不同故鄉的中國旅居者在20世紀的上海產生現代的民族國家身份,反而有助于民族主義聯盟的形成。19世紀各士人商人針對西方經濟入侵所采取的“商戰” ,長江下游省份同鄉組織聯合請愿實行君主立憲制 等行動,也是民族國家身份認同在鄉土情結中孕育和發展的例證。羅威廉和顧德曼的研究在承襲了竇季良和何炳棣認為中國同鄉會館能夠生成中國現代性特征觀點的同時,也發展出了以“多元身份”為核心的新觀點,即新身份逐漸成長,最終同舊身份一起構成了一個轉變后的中國人。
雖然羅威廉同顧德曼的結論有相通的一面,但可惜的是,羅威廉在論斷中也沒有走出西方樣板,將中國自我發展的目標界定為“與西方匹敵的工業資本主義社會”。相比之下,顧德曼的觀點則跳出了西方中心觀。她提出所謂的現代性并不是西方的“資本主義”,現代性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應當具有多元形態。
可以看到,自韋伯以來的這一個多世紀里,對中國同鄉關系的研究已經走過了層層起伏:同鄉關系從遭到完全的否定——被認為完全阻礙了現代性的發展,到被認為具有孕育資本主義、社區共同體等西方式現代性的基礎,再到脫離西方的現代性標準來被評判其在中國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其中,變化的是對同鄉關系所扮演的角色和產生的影響的認識,不變的是一直關注著同鄉關系如何聯接民眾團結與國家發展。白思奇的《地方在中央》也正是在探討和吸納了這些研究背景后展開的。在研究中,白思奇回到了韋伯關于旅居者和國家關系的討論,稱贊了竇季良關于故鄉情結的社會心理進化觀點,吸收了羅威廉的“多重身份”,并在結合何炳棣“同鄉關系的努力能在不經意間制造意想不到的歷史動力機制” 和顧德曼的現代性多元形態后,提出了“在中國從晚期帝國到國族社會政治體系的轉型中,會館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這一問題。在試圖解答這一問題的過程中,白思奇尤其對士人間的同鄉關系如何調節地方與國家間的利益表現了巨大的興趣。這也是其將北京的士人同鄉會館作為研究對象的重要原因。白思奇在第三章中提到,不同于其他地區會館所具有的明顯經濟屬性,北京的“同鄉會館是地方和中央互動的中介” 。因此,首都的身份就解釋了為何北京能夠早于其他地區一百年出現同鄉會館 ,為何北京的同鄉會館數量眾多,以及為何以士人為核心的會館在北京的同鄉會館中能夠占據大多數 。
三 法人社團?聯結央地的會館
白思奇在第一章的開始就提出,文中的同鄉會館是“Native-place lodge”,即一個向被接待者提供住宿和會客的場所。作者也圍繞著這個定義,向讀者描繪了會館的運行要素:會館作為生活場所的服務對象、會館作為空間的位置結構屬性,以及會館作為法人的社團屬性。作者嘗試通過對這些因素的描述,向我們展示本書中北京士人會館的核心特征——連接中央與地方的中介。
服務對象方面,北京的士人同鄉會館在兩個地方與其他地方的同鄉會館具有明顯不同。首先,相當多的北京士人會館并不向商人開放,甚至拒絕寄存貨物。其次,工商業會館及大部分地方會館并不接待考生等短期旅居者。但是北京的士人同鄉會館則向各地到京的非商旅居者提供短期住宿,尤其是進京赴考的地方考生具有高于絕大多數認的居住優先權。這種向地方考生提供的便利也是士人會館增進地方與中央關系的重要手段。會館的支持增加了地方考生赴京的動力,也提高了考生獲得功名的機會 。本地考中入仕者越多,其地方同中央的關系就越緊密。而考中者又通常以捐贈、庇護等方式為會館的發展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支持??梢?,在白思奇的描述中,支持考生既是士人會館不同于工商業會館的地方,也是其實現國家地方利益調和的重要手段。隨著時間的推移,接下來我們開始看到會館的被接待者已經逐漸沒有了地域區分,甚至連接待者本身也不再是“純粹”的“老鄉”。
由于首都獨特的政治屬性,士人會館的城市空間分布和自身空間結構也表現出更強的國家認同。西方學者一度并不認為社會經濟地位情況會影響中國城市的人口分布差異,直到施堅雅(G. William Skinner)提出,晚期的中國城市,尤其是北京存在著以商人為居住中心的“工商核”和以士人為居住中心的“士人核”兩大城市生態分布 。在施堅雅的模型中,士人分布區域同朝廷政府部門及中央教育考試機構具有一定的重合;而商人則為了節省運輸成本而主要分布在城門及城市邊緣附近。施堅雅的觀點對我國城市發展研究無疑具有突破性,也為后來眾多的中國歷史研究提供了“都市生態”的視角 。白思奇在第四章雖然通過史料考證,總體上仍然沿用了施對士人和商人的劃分,但對士人和商人在京的分布提出了疑問和重新定位 。通過重新劃分18至19世紀北京城的士人和商人生活空間,該書提出,雖然士人和商人各自生活區域內都有大大小小的同鄉會館成立,但卻表現出了截然不同的分布情況。商人生活區域內,同鄉會館傾向于按照地域分布,地理位置相近地區的在京會館更可能成片出現。但相比于商人以地緣身份為判斷的互動空間抱團 ,士人生活區域內的會館則表現出了不同的景象。天南地北的會館混雜分布在各個街區,新建會館在位置和鄰居選擇使也沒有地域之見。雖然會館要求其開辦者具有相應籍貫,但對館內雇傭人員則少有來自哪里的規定。甚至會館內最代表地方文化的廚房也有雇傭非同鄉人為廚師的記載。參與館內互動的文人士人則更無地域限制。例如晚清重臣翁同龢就記錄了其在北京不同會館就餐看戲的經歷 。從士人會館的空間結構來看,白思奇發現各會館的裝飾和用品仍保有一定的地方特色。這表明士人會館還扮演者“微觀故土”的角色以消解游子鄉愁。但當最能象征地方特色的廚房不再是地方文化的專有領地,戲臺上地方戲劇的唱腔在京劇的一次次亮相中逐漸黯弱,士人會館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實現了文化身份的自我創造,。對于清朝士人會館空間分布和空間結構的逐步形成,白思奇總結道,正是士人會館所體現出的士人不拘地緣,促進了士人對中國“國家”概念的形成和認同,也打開了政治精英們“世界主義”的道路 。
在討論了空間的意義后,白思奇將對士人會館的關注轉向了其作為祭祀活動的儀式屬性和作為實體場地的資產屬性。該書第六章和第七章的討論承接了前文的發現和觀點。作者提出,就促進士人階層推動國家概念形成和中央地方關系完善而言,士人會館中的族群儀式和資產共有同樣具有積極的意義。會館儀式主要包括對同鄉的安葬的捐助、對地方先賢的祭奠,以及對神靈的祭拜。這三種儀式對士人的影響雖有不同,但最終都指引了一個摒棄地域、走向大群的方向。白思奇認為,捐助同鄉入土這一行為標志著會館的利他性。這種利他性在發展中,從僅針對同鄉人士擴大到周邊地區,再到對無主尸骸的認領,體現了社群范圍的擴大和城市社區身份的形成。會館中祭奠先賢的活動同樣提升了參與者的家國情懷。各地會館的先賢雖都是其故鄉人,但使其成為先賢的主要原因則不是籍貫。先賢們通常都具有全國的影響力,例如影響華夏大地千年的大儒朱熹、為國捐軀的名臣文天祥等。因而對先賢的追思也就被賦予了國家的內涵。白思奇著重強調了士人會館和商人會館在神靈祭拜中的不同。他發現,商人會館多祭拜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神靈,如在福建籍的商人會館中,媽祖具有無與倫比的地位。但士人會館則以祭拜全國性的神靈為主,其中尤其以代表忠勇孝義的關帝和象征文采功名的文昌、魁星為主 。其中的“忠”、“功名”等概念無不表達了士人群體對帝國本身的認同。為了增強這種價值認同,政府對士人會館的此類儀式活動也表現出了直接支持。一個互惠的關系通過士人會館的中介,在政府與士人之間就此形成了。此外,關帝所代表的“義”,也為異鄉人和陌生人之間的交往互動提供了精神準則。因而,儀式使得士人會館為士人群體提供了更強的國族身份認同。對會館資產及其所有權的探討則體現了,在中國傳統帝制環境下,會館也具有一定的自治能力。例如館內一切物品都明確規定由會館集體所有并獲得法律承認,會館的收入也由捐贈和放租組成,并不依賴政府。但是,書中并未區分士人會館和商人會館在資產所有和管理方面的區別,因而難以判斷士人會館是否在這方面的表現更突出。
頗有趣味的一點是,白思奇在第六章一開始提出,士人會館的資產共有屬性和族群儀式屬性一道,構成了其成為法人社團(corporate)的基礎。他在文中也不斷試圖論證,正是由于會館在儀式和資產方面既獲得政府正式承認,又保持著一定的社會獨立性,同時還存在互惠的途徑,因而可以被當作僅有的“正式建立的法人社團機構” 。本書(英文版)最早出版于2005年,主要基于白思奇1997年完成的博士畢業論文修改而成??紤]到該時期的中國研究正值多元主義勢弱、法團主義(corporatism)盛行,因而很難不讓人猜測,作者此處所提出的法人社團概念是否也是因為受到了該潮流的影響,進而意欲論證法團主義在中國的適用性??墒聦嵣显谕粫r期,中國的學者其實已經開始論證法團主義同中國的“國家-社會”關系只是形似神非 。這再次說明,不能想當然地將任何西方語境下的理論體系、發展模式作為中國道路的標桿。
四 聯結的機制:正式與非正式的渠道
在白思奇和孔飛力的討論中,孔飛力將基于相同的個人特點而粘合成的社會網絡稱之為“同—系”(tong-ties),而白思奇認為其中只有同鄉關系得到了官方的認可,這使得同鄉關系的網絡有一種相互的責任 。而這種相互的責任正是通過會館獲得了組織的支撐,從而進一步強化,成為維持社會秩序與規范的基礎。也就是說,政府(朝廷)與會館處于一種親密且復雜,又互補的關系 。在這樣的關系下,以“私”出發的個人社會網絡并不會站在“公”的對立面。 在第八章和第九章中,白思奇對這種關系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在他看來,“政府—會館”之間既有正式的聯結機制,也有非正式的溝通、互動渠道。
從正式的聯結機制來看,政府與會館主要有兩種形態的紐帶。首先,是以“印結”為核心來塑造出的同鄉關系的權力結構,而會館成為生產這一結構的空間。簡單而言,“印結”即六品以上的朝廷官員(也有六品以下官員簽發的例外)能夠簽發的一種擔保書,用來擔保申請人行為端正且申請的事務或行動是恰當的、合法的。這樣的擔保機制促使個體將行為責任綁定在以其為中心的特殊關系網絡中,在個人愈加依附于其所在的、特殊的社會關系的同時,也利于朝廷對個人進行管理,并且分散了朝廷進行社會控制的風險。與此同時,申請人獲得“印結”是要向官員付費的,據白思奇考證,“印結銀”是北京官員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樣一來,“印結”在個體與其圈子中的官員之間構建了一種“權力—利益—人情”的轉化機制,而同鄉關系正是個體塑造這一圈子的主要關系依據。從白思奇的分析來看,他主要從朝廷的視角出發,將“印結”作為一種綁定責任以及由此控制風險的方式,而會館正是官員們討論“印結”能否簽發、促使個體與官員建立這樣關系的重要場所之一。而從同鄉關系本身的角度出發,“印結”更是塑造了個體社會關系網絡的權力結構,這使得個體的社會行動完全由其關系所掌控,而官員在這樣的聯結機制下成為了個體與朝廷之間的中間層。其次,會館參與到社會控制、社會管理中來,成為朝廷管控和治理社會的基本單元。德雷諾威在其對于明代時期北京城如何進行社會管控的研究中推斷,會館的登記制度對于治安管控具有重要的作用,并引用了陳宏毅的研究佐證——不少會館本就是為了加強治安才建立的 。盡管白思奇對于這一研究的論據并不完全信服,一方面朝廷都參與了進來,對于會館的具體事務予以關注和掌控,不論是會館建立的批準、修建細節等,還是會館的日常管理,另一方面,會館從朝廷那里獲得了一定的管理權威和管理責任,比如會館幫助入住的旅居者適應城市生活、防范詐騙等,再比如對會館的入住者的行為提出規范。不過相比宗族和行會,會館對其成員在社會行為管理上擁有的權威極為有限,對于觸犯章程的人也僅能通過罰款、儀式性的懲罰等來制約,沒有明確的自治的司法權力 。當然這并不能否定會館在社會組織和動員上的能力,只是相對于宗族、行會等,會館在成員身份及界定、成員控制上更為松散。
從非正式的互動渠道來看,會館具有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兩種聯通的功能。首先,會館是同鄉官員相互認識、相互熟悉的空間,為下層官員提供了向上流動的途徑,也為上層官員建立自己的權力關系網提供了可能,所以這兩者都十分愿意為士人會館的建設盡己所能、出資出力。白思奇圍繞這會館這種自下而上的聯通功能講了兩個案例 。一個是圍繞翁同龢與同鄉關于的交流、溝通展開,介紹了翁同龢與同鄉官員在常熟會館討論故省江蘇和故鄉常熟事務的情形,并且提供了翁同龢幫助鎮江官員呈遞的折子獲得準奏 ??梢?,會館的建立為同鄉官員形成關系網絡、促進地方信息流向中央上起到了極為關鍵的作用。另一個案例則是圍繞李鴻章參與會館建設展開。史料證明,伴隨李鴻章士人地位的提升,其參與的會館事務愈發增多,比如回應同鄉劉秉章廬州會館荒廢,聯合同僚捐資擴建了廬州會館,并且后續又積極參與了安徽會館的修建,這使得安徽會館成為了“淮軍集團的一個據點” ,這也促使安徽同鄉的政治網絡在當時進一步擴大影響力。其次,朝廷同樣可以借助同鄉關系網絡來實現其在地方基層的利益。比如在遭遇太平軍的進攻時,工部侍郎呂賢基被派往安徽修筑防御工事,其舉薦了李鴻章一同前往,主要想要借助李鴻章之父李文安在廬州的影響力,而李父的影響力正是通過其在“典衣被”的情況下籌資建立廬州會館而獲得的??梢?,在白思奇的論證中,會館并非中央與地方的溝通的直接參與者,而更像是央地聯結的樞紐和基礎。同鄉關系通過會館的建立而得以形成親疏遠近的結構,尤其是孕育出了地方精英,并且促使地方精英與中央聯通,獲得中央的支持,地方和中央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獲得多層次、多維度的溝通和互動渠道,也促使地方精英形成了能夠從地方推及中央的認同,
白思奇對會館作為正式與非正式的央地聯結的定位值得深思。從會館的角度出發,同鄉關系的運行實則是將士人塑造成為一種聯通國家與民眾的中間層。孫立平就認為,中國一直以來的社會結構是“國家—民間精英—民眾” ,民間精英充當著重要的中間層。而從白思奇對會館的研究中可以發現,這種中間層不僅聯通了國家與民眾,而且聯通了地方與中央,是地方信息傳向中央的渠道,也是中央管控和協調地方的途徑。并且,伴隨時代格局的轉變,會館的功能也在不斷變化,白思奇在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對于19世紀末到20世紀新中國成立后會館的轉型與消失也進行了梳理。他認為,正是由于會館強大的社會動員功能才不斷推動了中國社會的改革與轉型 ,并且其被取締后,其原本所承擔的央地聯結的功能被其他的形態的組織所取代。而他所指的取代組織正是各地駐京辦,當然其角色與會館有著極為根本的不同,一方面駐京辦是政府的正式機構,另一方面其不再是同鄉關系的承載??刹荒芎鲆暤氖?,即便會館消失了,但是同鄉關系這一社會基礎在中國并未消失,其仍然在各個領域的運行、民眾的生產和生活中發揮著作用,有時成為輿論所詬病的社會不公平的源頭——站在了制度的對立面,有時又是用來聯絡情感、促進社會建設的重要機制——成為制度有效運轉的抓手,這反映了中國從傳統到現代中社會價值與文化中存在的張力,也是轉型研究中難以回避的核心議題。
五 討論:何為獨特性?
《地方在中央》問世以來就獲得了國際歷史學界的普遍認可 ,一方面,是因為白思奇在這一研究中對于相關歷史材料細致的梳理和總結,這為中國會館研究積累了知識和素材,另一方面,更是因為白思奇通過對北京士人會館的研究,為我們展現了中國明清時期央地聯結的一種獨特機制。當然,同鄉關系與會館都不是中國獨有的,而在會館這樣的空間和組織中,中國的同鄉關系——尤其是士人的同鄉關系——卻展現出獨特的形態。具體而言,同鄉關系不屬于“私”的、特殊的、地方的,而是成為“公”“私”之間、特殊與普遍之間、地方與中央之間,甚至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過渡橋梁。這一論述回應了諸多學者對我國傳統社會結構得以長期延續的發問 ,并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有價值的貢獻。白思奇選擇了對士人會館的角色描述這一入口,而他在出口卻向我們呈現了中國獨特的社會基礎。
不過,《地方在中央》一書在研究的定位、史料的運用和分析上仍然存在一定瑕疵。首先,盡管白思奇以同鄉會館作為研究對象,但不論是在問題的提出、分析的展開中始終將同鄉關系作為靶子,尤其是在對“政府—會館”正式和非正式關聯的描繪和論述中,會館不過是促成同鄉關系介入到社會運行和發展中的間接因素,甚至部分論證完全脫離了會館。其次,白思奇將士人會館與商人會館區分開來進行研究,但他對士人會館的界定中可以看出兩者的界限實際上是模糊的。并且他從空間的視角看待會館時,認為北京城自清初多爾袞下令禁止漢人在內城居住后形成了“士人核”和“商人核”,也可以看出他對士人和商人在社會網絡上的區分。但顯然,這并不完全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比如在北京的龍巖會館就有“主權落入商人之手”的情形,其作為主要用作給考生考試入住的試館最終是由經費充足的商人把持 。誠然,士人的圈子和商人的圈子具有異質性,但二者并非全然隔絕。最后,盡管白思奇在提出問題之時批判了前人在研究中對“現代性”的理解,但在后續的分析與論述中,他并未對中國現代性的內涵進行闡述,僅是將各類社會改革的出現等同于“現代”的到來和發生,而現代性的內涵似乎伴隨會館的消失而不可觸碰。
所以,在探究中國獨特的社會基礎上,《地方在中央》只是一個有價值的開頭,其遠未能完成探索的使命。在白思奇的基礎之上,有兩個方面值得關注和推進。其中的一個方面已經在這本著作中隱約可見,即宗族關系、同業關系、同鄉關系之間的異同、關聯。比如在探討會館的社會治理參與時,白思奇對比了宗族、公所與會館的差異,而在對會館的組織情況描述時,個體參與會館的行為顯然極大地受到了家族的影響,甚至會館的主事、主要出資和動員者也有家族繼承的現象,這是十分有趣的。以往對于中國獨特的社會基礎的探討都將這些“關系”作為個體特殊的社會網絡,即便關注到這些關系具有從特殊到普遍的過渡功能的研究,也并未探明不同類型關系的差別以及關聯。另一個方面則涉及到了整體史和地方史的關聯。從地方史的角度積累和探究,可以從多重視角把握中國不同地域的情況,但想要解答何為中國情境下的現代性、何為中國意義下的發展、中國的轉型走向何處,還是需要整體史框架下的分析和提煉,如此才能建構出中國本土的理論和范疇。
盡管有著諸多的未盡事宜,《地方在中央》仍然是一本頗具啟發性的著作。一來,雖然其主要是對京城士人會館的研究,但其中也大量地探討了商人會館、士人和商人的區分與聯系等,這對于后續會館研究的類別劃分。二來,該書超出了會館研究的范疇,尤其側重關注了以其為培育基礎的同鄉關系,盡管這損害了研究的邏輯嚴密性,但卻也正因如此,該書在探究中國獨特性上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從央地聯結的角度來看,新中國成立以來,不少研究關注了正式體制的央地關聯機制,比如對地方政策試點模式的研究,再比如對中央和地方信訪制度的探討等。但是極少有研究能夠兼從正式和非正式的視角來分析央地聯結的過程與結果。白思奇的研究讓我們看到,中國傳統時期央地的聯結通過同鄉關系在正式和非正式的層面理順調和,從而促進社會整合,那么在中國步入現代之后,央地聯結的形態和機制發生了怎樣的變化?來自傳統的社會基礎是否仍然在發揮作用?對于這些問題的探索才能推動現有研究的發展,也能促使正式的制度運轉起來。再者,改革開放以來,國家與民眾之間的中間層逐漸生長出來,各色中間組織也日益興起,而作為中間層的精英能否發揮國家與民眾相互溝通的橋梁作用?中間組織能否凝聚社會關系、促進社會整合?這些中間層、中間組織的聯結能力和聯結機制上與傳統相比有何不同?這都是亟待探討的。不論是對中國歷史的、傳統的社會的研究,還是對當前的、現代的社會的探求,都繞不開對中國社會獨特性的挖掘。所以,“何為獨特性”是社會科學各個領域、各個議題不應舍棄的發問,而這也正是《地方在中央》一書帶給我們最重要的啟示。
原文載于《公共管理評論》第31期